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,为保障学校网络和信息数据安全,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维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加强重要时期我校网络安全保障工作,具体安排详见OA通知。
详细工作要点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详见2021年5月27日下发给各单位(部门)的《长春工程学院安全保障工作要点》。
办公咨询电话:80578933;80578934。
现代教育技术中心(信息化建设办公室)
2021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