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(部门):
由于学校机构调整和部分单位(部门)搬迁等原因,各单位(部门)固定电话号码录入明细不详,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快捷查询和拨打校内电话,提高办公效率,现开展固定电话使用情况统计和调整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单位(部门)需认真做好本单位(部门)固定电话使用情况统计工作,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、整理、核对和报送工作,务必做到信息准确无误。
注: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中心在信息汇总后根据各单位(部门)上报情况进行固定电话调整,如信息不准确或漏报的,后续需要重新走申请流程。
二、各单位(部门)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(附件文件中有多个工作表),纸质版要经本单位(部门)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11月1日前报送至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中心固话办公室(联系人、电话及邮箱详见OA通知)。
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中心
2024年10月28日